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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文物季刊》征稿启事
2021-11-18

《文物季刊》是山西省文物局主管,山西博物院主办,云冈研究院、山西省考古研究院、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、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共同协办的文物考古类学术期刊,1989年创刊,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,季刊,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4-1406/K。本刊重视学术导向,坚持科学性、学术性、创新性,促进学术交流,服务文化事业繁荣发展。设置考古发现与研究、博物馆研究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研究、石窟寺研究、文物科技研究、译文等主题栏目,现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文博同行公开征稿。

来稿要求:

1、稿件应文字精炼、资料可靠、立论新颖、论据充分。

2、文章标题需提供英文译名。

3、请提供作者信息,包括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务或职称、所在城市(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)、邮编,以上信息以脚注形式标注于文稿首页。同时在稿件尾部留下作者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。文章如获得基金项目资助,请注明基金项目及编号。

4、文前附中、英文摘要和关键词。提要300字左右;关键词3-5个,以1字空格相隔。

5、正文以6000至10000字为宜,字体采用5号宋体;正文标题层次不宜过多,层次序号为一、(一)、1、(1)。

6、图片请提供300dpi以上的清晰大图;图、表请注明名称、来源及其在文章中的位置。

7、数字用法执行GB/T15835-1995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,公元纪年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、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;夏历、清代及其以前纪年、星期几、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、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。

8、本刊执行国标(GB/T7714-2005)注释。

9、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,本刊有权对采用稿件进行删节、修改。如有异议,请在投稿时声明。

10、本刊采用匿名审稿制,自投稿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,可另投他刊。来稿恕不退回,请自留底稿。稿件一经刊发即按照本刊付酬标准支付稿酬。同时本刊有权对网络媒体以数字化方式复制、汇编、发行、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。该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。

11、来稿须具有原创性,未公开发表过;文中引用部分,均须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,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问题,后果由作者自负。

投稿联系方式:
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3号《文物季刊》编辑部(030024)

编辑部电话:0351-8789047

电子邮箱:wenwujikan2022@163.com

《文物季刊》编辑部

2021年11月

转自山西博物院《文物季刊》编辑部